服装陈列手册(二)


来源:中国色彩网     责编:   阅读:33838 发表时间:2011/4/28 14:02:43  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

2.3 陈列把握的要件


  显眼的陈列

  “显眼”这句话并不是表示“看得见”的意思。站在顾客的立场来看,如何能让商品变得显眼才是最大的问题。看不到的东西就卖不出去,而不容易看到的东西,相对的也就不容易卖出去。

  所谓“显眼的陈列”即是一个店为使“最想卖的商品”容易卖出,尽量将它设置于显眼的地点及高度,而这种陈列也可称为有效陈列。在施行“显眼的陈列”时,针对物理性、心理性方面,有效的表现方法如下:物理性显眼的陈列活用有效陈列范围的陈列方法。针对商品的大小及性质,安置它们在显眼高度的陈列方法。使商品的特征及性质了解及确认的陈列方法。制造重点,并且容易与想似商品比较的陈列方法。放置于关联商品的附近,利用它们的组合提高其联想效果的陈列方法。心理性显眼的陈列没有排斥感的营业员。由多变的表现方式,使得商品本身看起来更美更好。利用一些陈列的道具或辅助器具,提高商品的价值感。

  显眼陈列的方法

  小型商品在前方(离眼睛最近),大型商品在后方的陈列方法。较便宜的商品在前方(容易取拿部分),较昂贵的商品在后方的陈列方法。暗色系列商品在前方,明亮色系列商品在后方的陈列方法。季节、流行商品及新制品在前方,一般商品在后方的陈列方式。

  以上为一般的方法,在施行显眼陈列时,应先考虑商品的性格及其购买的商品,尽量选择能引人注目的场所陈列。即使在同样的场所,这些被称为黄金线上的商品,在有效陈列范围中也要集中展示于最显眼的高度上,并在陈列方式上下点功夫以提高其注目率。

  易选择、易取拿的陈列

  所谓有“易选择的陈列”即是店内的商品以客人选择的方式陈列,特别商品(手表、皮带等之小型贵重商品)以外,都尽量有陈列于易取拿的地方。因此,考虑商品的关联性之后再进行分类陈列。各个店铺的规模、行业及方针的不同,也会导致分类的方法及安置场所的不同。譬如:就像性别、年纪、材料一样,首先应以大分类方式将商品分类;其次将它以用途、制造厂商的分类方式来分类;最后则是以价格、设计之小分类方式分类。像这样将商品明确分类之后,再集中展示陈列方法,不只带给便利,对于店铺本身也提高了管理商品的效率。

  关于“易取拿的陈列”在显眼、易取拿的有效陈列范围内,依照显眼度、易取拿度的高低顺序,将畅销商品及想要卖的商品适当地陈列在高效率位置展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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